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应提供机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也包括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
常见业务:建设机房和开展服务器托管、网盘、云计算、云主机、云平台、虚拟主机、服务器租赁等IDC业务。
网站制作属于前台工程师的一项任务,前台工程师任务包括:网站设计、网站用户体验、网站JAVA效果、网站制作等工作。网站制作是策划师、网络程序员、网页设计等岗位,应用各种网络程序开发技术和网页设计技术,为企事业单位、公司或个人在全球互联网上建设站点,并包含域名注册和主机托管等服务的总称。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申请者包括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商、提供短消息类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基础运营商等。每个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标识一个服务提供者主体。短消息类服务目前包括短消息(短信)服务、多媒体信息(彩信、彩E)服务等。
10630号段用于为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接入的第三方平台,等长8位,即形如10630XXX(X=0~9)。可扩展用于标识接入在平台后的内容提供主体,管理位长为8位。
1066号段用于跨省或全国范围内提供的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该号段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分配和管理。
对于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不允许向用户收取信息费,相关基础运营商和码号使用者须严格执行。
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有效期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非经营性短消息服务代码的有效期为5年。
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